根据教务处《关于预遴选部分学生赴天津大学交流学习一年的通知》,经学生报名、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拟推荐(天津大学)交流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附件: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拟推荐(天津大学)交流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7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6180338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学院提交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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