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学生〔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2021年12月修订 总:120分)试行稿》,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2日,试行时间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0592-6180545。
上一条: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总溶解性无机碳及碳十三(13C)分析仪采购需求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