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思〔2021〕7号)(附件1)和《集美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集大教〔2019〕9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学院对本学期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4日
公示电话:6181648
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