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就我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学习要求
各教研室(系)要根据学院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安排,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年组织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等。要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增加学习内容。要安排专人负责学习的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的保存归档工作。要丰富学习形式,切实用好各类学习平台和辅导读物,充分利用校内“新思想讲坛”“嘉庚精神讲坛”及厦门市社科联“鹭江讲坛”的资源优势,切实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学习形式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以教职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在疫情形势严峻时期,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灵活运用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形式,调整特殊时期学习方案,做到疫情防控和学习两不误。
三、学习计划
时间 |
学 习 重 点 内 容 |
2022年 3月 |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对集美大学建设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3. 《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 4.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
2022年 4月 |
1. 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 2.《中国共产党简史》; 3.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4. 教育部党组印发指导意见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
2022年 5月 |
1. 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4. 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
时间 |
学 习 重 点 内 容 |
2022年 6月 |
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第24期《求是》杂志发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文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4.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
2022年 7月 |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 2. 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
中共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