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发放2021-2022学年特区专项补助的通知》要求,为了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心复习迎考、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等多方面提供保障,发挥厦门市财政安排的困难学生特区专项补助资金作用,根据《集美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特区专项生活补助发放办法》(集大学〔2017〕50号)文件的要求,拟对我院在校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附后)发放特区专项补助。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1.12.16-2021.12.17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0545
集美大学港口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