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学生〔2022﹞33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与国家助学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调整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原国助 等级 |
调整国助等级 |
调整国助起止时间 |
调整原因 |
哈丽但·亚森 |
地信2112 |
202121511048 |
特别 困难 |
不资助 |
450元/月 |
不资助 |
2023.06-2024.06 |
休学 |
公示时间:2023.6.5至2023.6.7
联 系 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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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