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获得 A 类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 20 分,单门成绩封顶 90 分; 对获得 A 类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三等奖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 15 分,单门成绩封顶 85 分。对获得 A 类省级三等奖B 类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 10 分,单门成绩封顶 80 分。经学院审定,现将符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科竞赛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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