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集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集大学〔2022〕34号要求,结合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确定推荐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等额推荐人选(2人):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1 |
钟越平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202121512032 |
2 |
郭艺欣 |
工程管理 |
202121514032 |
二、国家奖学金差额推荐人选(1人):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1 |
林芷含 |
环境工程 |
202121513005 |
公示日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集诚楼1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6180545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馈。
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