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集大学【2023】18号)、《集美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集大学【2022】33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与国家助学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困难类型 | 原家庭经济困难类型 | 是否调整 | 调整后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是否调整原因 | 原国助等级 | 调整国助等级 |
黄鑫 | 202321514108 | 工程2314 | 支出型困难 | 未认定 | 是 | 困难 | 新增下发重点保障人群 | 无 | 国家二档助学金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馈。
公示时间:2025.3.21-2025.3.27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0545
联系地址:集诚楼905办公室
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