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和《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集大学〔2023〕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小组严格审核,充分讨论,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形成初步评议结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困难等级 | 是否特殊群体类型 |
1 | 郑利全 | 土木23(全) | 困难 | 特殊群体类型学生 |
2 | 何 明 | 环境23(全) | 困难 | 特殊群体类型学生 |
3 | 张嘉露 | 资源25全 | 困难 | 特殊群体类型学生 |
4 | 何云升 | 资源25全 | 困难 | 特殊群体类型学生 |
5 | 徐真真 | 资源25全 | 困难 | 特殊群体类型学生 |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游老师、江老师
联系地址:集诚楼A 9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6182036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反馈。
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0日